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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
产品描述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办理
受理条件:
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所需资料:
《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或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非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的,可不提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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